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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9年8月29日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9年9月10日起施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日

附件: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