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质安函﹝2022﹞5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有效遏制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结合我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试点工作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河北省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试行)》是我省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令第37号)《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深刻认识技术防范水平提升对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稳步推进。通过发放明白纸、新闻媒体公众号宣传、进企业进项目宣传等形式宣传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加强正向引导和教育,推动减员控员措施落实落地。
二、扎实推进试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精选作业面减员控员试点企业和项目,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应选取不少于3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和10个项目作为试点,定州市、辛集市应选取不少于1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和3个项目作为试点。每家试点企业应选取不少于2个项目参与试点。试点项目应按照实际项目管理计算(不按标段计算),工程合同价应不低于5000万元,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万平米,形象进度应不超过主体施工阶段,应涉及不少于3个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试点选取工作并形成台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试点期限为1年。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试点企业加强对试点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选派熟悉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要督促试点项目参建各方强化主体责任末端落实,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首要责任,牵头各方责任主体有效落实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各项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将技术措施纳入安全培训教育范畴,在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落实技术措施规定的人员、荷载和操作要求,在岗前培训、技术交底等各环节抓好组织实施;指导监理单位对照减员控员技术措施要求逐条审查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
三、做好总结评估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减员控员措施试点项目单独建立检查台账,实施差别化监管,针对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在减员控员措施实际执行中,要加强与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对接,强化技术支持,及时收集工作建议并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要在试点工作结束后开展全面系统总结评估,对正在施行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为作业面减员控员措施全面推行打下坚实基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技术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后在全省全面推行。
联系人:田中一 87802521 tianzhongyi@hebmail.gov.cn
附件:河北省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河北省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试行).doc
附件:
河北省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
技术措施(试行)
基本原则
脚手架和操作平台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明确所有的施工荷载种类及其限值和所能承载的作业人员数量,经各方审批后组织实施;符合论证要求的,应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性能应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施工时作业层或作业面荷载不得超过荷载设计值,且应均布,不得超重、超高、集中堆放。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应同时满足本技术措施规定的荷载和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
序号 | 技术措施 | 适用范围 |
1 | 1.同一块脚手板上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 2.高处作业吊篮内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 3.脚手架搭设作业、使用和附着式脚手架现场拼装、拆卸时,每个立面或每30米为一个独立区段,区段间保持独立,每一独立区段架体上作业人数不超过9人且不得集中。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等)、悬挑及门式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 |
2 | 1.混凝土浇筑阶段,每一浇筑点混凝土浇筑、布料、摊平、振捣、抹面等作业总人数不宜超过9人。 2.支撑脚手架每平方米内作业人数不超过1人,每立杆间距范围内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独立设置的支撑脚手架工作面上人员总数不超过29人。 | 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碗扣式钢管支撑架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类的“支撑脚手架” |
3 | 1.悬挑式操作平台使用时平台内作业人数不超过2人。 2.落地式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每平方米内作业人数不超过1人。 | 操作平台 |
荷载要求
序号 | 技术措施 | 适用范围 |
1 | 施工人员按1.0kN/ 计算荷载。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脚手架和操作平台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且满足本表格序号2、3、4要求。 | 各类脚手架和操作平台 |
2 | 1.用于混凝土、砌筑工程的作业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3.0kN/ 。 2.用于其他主体结构工程和用于装修装修的作业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2.0kN/ 。 3.用于防护的作业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1.0kN/ 。 4.存在2个及以上作业层同时作业时,同一跨距内各操作层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取值不小于5.0kN/ 。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等)、悬挑及门式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 |
3 | 1.一般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2.5kN/ 。 2.有水平泵管设置的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4.0kN/ 。 3.轻钢结构、轻钢空间网架结构的钢结构安装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2.0kN/ 。 4.普通钢结构安装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3.0kN/ 。 5.重型钢结构安装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3.5kN/ 。 6.支撑脚手架上移动的设备、工具等物品按自重计算可变荷载标准值。 | 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碗扣式钢管支撑架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类的“支撑脚手架” |
4 | 1.移动式操作平台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1.5kN/ 。 2.落地式操作平台施工荷载标准值不低于2.0kN/ ,接料平台的施工荷载大于2.0kN/ 时进行专项设计。 3.悬挑式操作平台施工荷载为均布荷载时标准值不低于5.5kN/ 。 4.悬挑式操作平台施工荷载为集中荷载时标准值不低于15kN。 | 操作平台 |
其他操作要求
序号 | 技术措施 | 适用范围 |
1 | 不得使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架子上进行垫高操作。脚手板不得有探头现象,不得使用窄木料、木楞或钢模板作脚手板。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升降过程中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不得在附着脚手架下方进行交叉作业施工。 高处作业吊篮内人员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个人安全绳上。 外挂防护架提升或下降时,操作人员站在建筑物内或相邻的架体上,不得在防护架上操作,架体验收前不得上人。 不得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 |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等)、悬挑及门式脚手架等“作业脚手架” |
2 | 1.支撑脚手架在浇筑混凝土、工程结构件安装等施加荷载的过程中,架体下不得有人。当设置多个浇筑点时,浇筑点分散布置,分别设置在独立的支撑体系上。 2.支撑体系搭设完成后,独立设置的支撑体系工作面上人员不得集中。作业人员不得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其模板上行走。 3.飞模吊运时不得站人和存放自由物料,操作电动平衡吊具作业人员站在楼面上,不得斜拉歪吊。在飞模上操作的挂钩作业人员穿防滑鞋、系安全带。 4.爬模在爬升时,作业人员站在固定平台上,不得站在爬升架上爬升,爬升过程中不得晃动或扭转。 | 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具式模板工程,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盘扣式钢管支撑架、碗扣式钢管支撑架等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类的“支撑脚手架” |
3 | 1.操作平台在明显位置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及限定允许的作业人数,物料及时转运,不得超长时间堆放。 2.移动式操作平台面积不大于10 ,高度不大于5m,高宽比不大于2:1;移动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3.悬挑式操作平台悬挑长度不大于5m,悬挑梁锚固固定。位置要合理,下方不得有安全通道或加工场地。 作业人员不得在平台吊运、安装时上下。 4.操作平台架体结构采用钢管、型钢及其他等效性能材料组装。平台面铺设的钢、木等材质的脚手板符合材质和承载力要求,平整满铺及可靠固定。 | 操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