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市研〔2025〕4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估工作,引导工程监理企业提升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促进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冀建市研〔2022〕30号)、《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监理会员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监理会员信用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监理会员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信用评估。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参加信用评估的会员单位,进入研究会网站(http://www.jzscyj.cn/), 登录会员专区进入企业会员中心,选择监理信用评估,按照《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监理会员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估标准、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估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二)申请参加信用评估的会员单位,在信用评估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监理会员信用评估申报材料(含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我会。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四、信用评估相关问题
(一)评估指标中,优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获得的奖项或参与的活动,不良信用信息为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所受到的处罚,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日期为准;
(二)请按照监理会员信用评估标准要求认真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红
联系电话:0311-8366561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306室
附件:
1、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监理会员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2、监理会员信用评估标准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1.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监理会员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pdf
2.监理会员信用评估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