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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关于建立工程造价信用评价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冀建市研[2016]14号

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价协信用评价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工程造价信用评价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会员单位均可自愿推荐本单位具备条件的造价工作人员入库。

二、专家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热爱研究会工作,愿意为本省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3、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较高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及教学活动等实际工作经验;

5、多年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管理、咨询、教学或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6、被推选人员必须自愿,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甲级会员单位推荐1名专家人选。

2、各甲级会员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登记表(附后)报研究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3楼308室

联系电话:0311-83603129

邮    箱:3441023213@qq.com

 

附:工程造价信用评价工作专家推荐表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