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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对高校所属监理企业(会员)注册监理工程师社保在学校缴纳情况统计的通知

中建监协秘【2019】3号

 

有关会员单位:

  近期,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大部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鉴于我协会单位会员中有部分高校所属监理企业存在教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社保不在本企业缴纳的情况,为此,我们将对上述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请相关监理企业,将本单位教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社保不在本单位缴纳的情况统计上报我协会。

  联系人:刘基建

  电  话:010-88385640;

  邮  箱:zgjsjlxh@163.com

       附  件:校办监理企业教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情况统计表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