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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年 第124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正常检测活动开展,现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本省核发的仍在有效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二、本省核发的符合延期条件的证书,自2024年7月29日起,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法人服务”中相应的“资质”栏目,点击“延期”按钮,重新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