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市研〔2025〕47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5〕47号)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附后)要求,经研究,我会组织开展2025年中价协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并完成省级初审工作。请各有关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新办法,拟申报评价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积极申报,评价还在有效期内的会员单位也应在日常经营中积累相关条件,为后续参加评价工作做好相应准备。现将本次申报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中价协单位会员,且有连续3年以上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信用评价工作。
二、进度安排和实施方案
(一)企业申请评价阶段(2025年9月17日~10月17日)
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价协官网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完成填报后及时打印申请书报送至研究会。
首次申请企业需先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进行预申请,待中价协核验后,方可登陆填写申报信息。
(二)初审阶段(2025年10月20日~11月14日)
研究会对企业申请进行初审,在11月14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
(三)终评阶段(2025年11月15日~12月)
中价协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进行终评。
1.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官网公开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静文 谢雅雯 康建霞
联系电话:0311—83603129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29号三楼304室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