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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释义与说明的通知

冀建市研[2018] 30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5月1日发布实施。自本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一年来,我们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收集反馈信息为方便理解,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内容进行了释义与说明(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释义与说明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各市造价协会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