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市研[2018] 30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冀建市研[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5月1日发布实施。自本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一年来,我们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收集反馈信息。为方便理解,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内容进行了释义与说明(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释义与说明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各市造价协会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