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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冀建市研[2013]0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在全省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创造“树先进、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鼓励监理企业创新发展,激发监理人员爱岗敬业,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北省 “先进工程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范围

(一)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河北省监理企业,同时为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会员。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所在企业为河北省监理企业,同时为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会员,本人具备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所在企业为河北省监理企业,同时为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会员,本人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

二、评选名额

(一)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40 家;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60名;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 8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选条件(见附件一);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见附件二);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见附件三)。

四、组织工作

(一)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所报集体和个人必须征得所在设区市(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会员单位要对所报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个人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同时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次评选资格。

(三)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进行,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公开。

(四)评选结果将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研究会网站(http://www.jzscyj.cn)公示。

五、时间安排

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报材料:2013年2月8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二)评审:2013年2月底前结束;

(三)公示:2013年3月上旬;

(四)公布结果:2013年3月中旬。

六、其他

(一)各监理企业按以下要求申报优秀总监、监理工程师:

1、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人数:甲级企业不超过2人;乙、丙级企业不超过1人。

2、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人数:甲级企业不超过3人;乙级企业不超过2人、丙级企业不超过1人。

3、企业在申报时请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排序。

(二)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个人,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本通知及相应表格可从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网站(http://www.jzscyj.cn)下载。

(四)申报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申报材料以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    编:050081

联系电话:0311-83664366

联 系 人:齐春青、赵粉端

传    真:0311-83665076

 

附件:

一、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

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

三、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

四、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

五、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六、优秀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